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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秋
今天是我们在一起三年零两个月零五天以来的第N次激烈争吵,按照“惯例”我又在自己理亏词穷的时候大喊大叫起来:“受不了了!我要跟你分开!”“那好,我们分开一段时间。”你很平静地说。我心里一紧,你居然这么爽快?眼泪淅沥哗啦就掉了出来,赌这一口气,我的语气丝毫不软:“分就分!分开多久?” “就今天一天吧。明天晚上带你去逛街。” 我扑哧笑了出来,顾不上还满脸泪花。 三年多以前你第一次走进我的眼睛里,只用了不到2小时的时间,我们就发现了彼此“对味”的地方---喜欢“神策”、喜欢抬杠、喜欢搞笑。从前我不大看重男人的幽默素质,现在才知道一个幽默的男人可以让你品味怎样的快乐。坐在你对面的日子,生活“色香味”俱全。心中暗喜又多了一个如此合拍、可以勾肩搭背的“兄弟”。 有些事的发生就像下雪或者是花开,不过是一夜之间。而我就在一夜之间,确定了我要的幸福。 1米75的你和1米56的我走在一起让人觉得有点突兀,但在我们看来却是那么理所当然。因为冬天里,你喜欢把我整个包在你温暖的大衣里,而我刚好可以把脸贴在你的胸前,听你的心跳,感觉踏实。 爸爸说我在你身边就像个孩子。呵呵,真的,我一直都被宠得像个孩子。你会在最最寒冷的夜晚把所有的衣服都堆在我身上,自己穿着单薄的毛衣缩着脖子还让我相信你够“强壮”;你会在大街上为我仔仔细细地绑好鞋带;还会蹲在床边,帮我一只脚一只脚地穿好鞋子。而我总在这时,幸福得像刚刚吃过巧克力的小孩子,笑得眼睛都有点湿。在你面前,我一直都是任性而放肆的。高兴的时候像小猫一样温柔地撒娇,不高兴的时候就由着性子无理取闹。我摆最臭的脸色给你看,说最恶毒的话给你听,还喜欢动不动就嚷着“分手”。你急了也会跟我争,结果常常是吵着吵着都忍不住笑了。你会在这时候及时地换上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开始哄我,好让我极有面子地顺着你给的台阶慢慢下来。我喜欢被你的大手牵着在街上闲逛,喜欢蜷在你的怀里撅着嘴说我受到的委屈。至尊宝出现在紫霞面前的时候脚下没有七彩祥云。我想,不管你有没有踩着七踩祥云,我都要做你的新娘,我比紫霞要幸福。 你的生日又快到了,日历上这样说。 这是我们在一起你过的第三个生日了。亲爱的,生日快乐!我想和你一起,起码再过六十个你的生日,就像一首歌里唱的,直到我们老到哪儿也去不了,我还要做你手心里的宝。想像你明天的笑,一定充满了我熟悉已久的纵容。你的身边,就是我的天堂!
- 责任编辑:Flash Porsche 2004-12-14 10:59:4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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